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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申请一个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准备哪些材料好办吗
来源:未知作者:企业服务2021-08-11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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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是工信部明文规定的,所有经营性的网站必须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ICP经营许可证的却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首先,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有一些区域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在确定符合申请办理的条件后,需要准备以下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2、企业章程(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需要原件); 

3、股东,法人复印件,股东是占股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域名证书; 

5、文网文上市公司情况说明。 

后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的申报流程: 

1、申报受理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补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 

2、审核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应当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4、制作许可证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王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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