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交易第一周,有一种“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感觉。伴随着上证指数的“开市大红”,私募的募集端也开始活跃了,五湖四海小伙伴的各种问题也跟这年后第一场雪似的,纷至沓来:
1、私募基金有直销和代销渠道,能不能共用一个募集户?
2、私募基金新增代销机构,需要签署什么协议?向协会报备什么信息?
3、平时只听说过募集户、托管户,“资金清算专用账户”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存在?
……
给大家分享积募群优秀的小伙伴“布瓜优弧“带来的这篇文章,笔者常年奋战在私募一线,从实务角度为大家厘清业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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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授权。 这些看似没什么关系的问题,其实只要充分理解了下面几组核心词汇就可以了: 1、业务:直销、代销、直销代办 2、账户: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户”)、资金清算专用账户(以下简称“清算户”)、托管账户(以下简称“托管户”) 我们按照业务线,来梳理这些账户的关系,顺便解答一下上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