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创投 > 正文
2022山东私募基金公司设立对办公场所补贴细则详解
来源:未知作者:企业服务2021-12-22 11:55:40

(一)开办补助

1、奖励对象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及以后,在淄博新设立或新迁入、在中基

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2、奖励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

(2)在淄博实地办公;

(3)在中基协登记备案。


------ 咨询电话:18510028322 ------


3、奖励标准

注册资本实缴规模:

(1)达到 1 亿元(含)至 5 亿元的,补助 100 万元;—11—

(2)实缴 5 亿元(含)至 15 亿元的,补助 500 万元;

(3)实缴 15 亿元(含)至 30 亿元的,补助 1000 万元;

(4)实缴 30 亿元(含)以上的,补助 1500 万元;

(5)单一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企业、金融机构享受的落户补助

累计不超过 1500 万元。

4、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基协登记备案证明;

(4)实缴资本到位证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在淄博新成立或新迁入,但注册资本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基

金管理机构,可以由所在区县给予不高于上述标准的适当补助。

(二)办公场所补助

1、奖励对象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及以后,在淄博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

金及管理机构。

2、奖励标准

(1)购置办公用房的:基金管理人或在淄博市注册的履行实

际管理人资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 100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五年内

不得对外租售转让。

(2)租赁办公用房的: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企业租赁三年(含

三年)以上,给予前三年 100%房租补助,剩余租赁期 50%房租

补助。补助租赁面积最高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累计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根据淄博实际,私募基金每 1 亿元管理规模,每年租房补贴

总额不超过 5.5 万元(按 100 平方办公区域、每天每平方 1.5 元标

准计算,不含税),除市委市政府重点招引的大型基金外,原则上

每年补贴不超 50 万元。

3、申请材料

(1)购买办公用房须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相关发票复印

件;申请时间为签署合同取得购房发票或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即可

申请一次兑现;

(2)租赁办公用房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

复印件;签署租赁合同并开具租房发票后即可申请。

(三)兑现方法

上述奖励政策,本着“谁引进、谁承担”的原则,审核责任和

所需资金由招引主体自行承担。奖励政策由基金注册地财政部门

统一兑现,市级招引的基金及管理机构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王泽南]

相关资讯
优惠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