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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于欢案到宝马男反杀案,中国距离真正的法治还有多远?
来源:未知作者:欢2018-09-04 09:59:44

8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这个事件惹起无数网民的热议。

这个事件之所以在短短两日内迅速发酵,原本一起常见的冲突导致死亡的案件迅速雄霸了个大网站头条,而之所以造成这个结果的,是因为这个事件涉及到了杀人者是否“正当防卫”的问题。

早在视频我看过了几次,但是我不是法律专业,我无权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判断这个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所以虽然我个人情绪站在杀人者这边,但是我并未对此发表过任何意见。

可是网上却并非如此。

对该事件产生的议论超过几亿条,无数人都在支持或者反对目前的判决。而且很显然,这个事件引起的舆论争端还会扩大。

这让我想起了去年的于欢案。

于欢案事件的结局,是法律服从了“民意”,杀人者于欢被轻判。

于欢事件我当初也发过评论,在那篇文章中,我举了一个例子,就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制与德治的标签——三北案。

什么是三北案?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

这是个什么事件呢?我简单的解释一下。

是说在鲁国有一个士兵,三次上战场就逃跑,属于逃兵罪。

按照当时的法律,这应该被判刑。

但是孔子却说“这是一个孝子,他逃跑是因为家中有母亲在,他不能死。,这样的孝子应该得到奖励”。

于是,原本应该被惩罚的逃兵反而被嘉奖。

而这个事件后,鲁国的士兵就非常容易投降和逃跑。

我无意再去讨论于欢是否应该被判刑,我只是觉得中国的法制实在太让人感到悲哀了。

其实这是中国几千年来一直的状况。

这一次宝马反杀案,又让我想起一个著名的典故。

李世民大赦事件。

大唐贞观六年秋天,唐太宗李世民一次路过刑场,感觉到一群待斩死囚很可怜,于是皇恩浩荡,给他们每人一年时间,让他们回家过年,等到明年再杀。

于是这390个死囚犯被释放,然后第二年秋天,这390个死囚犯居然全部一个不少的回来领死。

李世民感于这些死囚的“轻生死重信诺”,于是将他们全部赦免。

这个事件可以算是“千古流芳”了,后世无数文人都以此来赞美“德育”“德治”的伟大。也将这个事件作为李世民英明神武的加分点之一,甚至认为这就是大唐能有贞观之治的原因。

甚至现代也有类似《为什么会有唐朝盛世,看一看李世民魄力就知道,死囚都却甘愿领死》一类的帖子。

看啊,多么伟大的王朝啊,皇帝仁慈、百姓善良、甚至连死刑犯都是轻生死重信诺。还有比这更完美的时代么?

可是,笔者看到这个事件的时候,却是浑身发冷。

390个死刑犯啊,就这么大笔一挥,全部赦免了,

要知道,大唐的死刑很难给的,不是真正的凶残违法,很难给死刑。然而,就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390个死刑犯就这么无罪释放了。

我无意去深究这390个人里是不是有被冤枉的,但是我认为就算有冤枉的也不会太多,更多的肯定是这些罪犯犯下了足矣被死刑的大罪。

然而,就好像闹着玩一样,390个死刑犯说无罪就无罪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政治作秀。

我也不知道这“信守承诺回来领死”的390人是真的具备为了信诺而无惧生死的高尚情操,还是他们背后都有人盯着“你丫不回去配合皇帝陛下SHOW一次,就全家死光光/凌迟处死”。

我想问的只有三个字:法律呢?

司法独立呢?

司法公正呢?

不好意思,整个事件里,法律死了。

本应该用来约束所有人的,约束整个社会的法律,在李世民的一句话中,崩溃了。

千年前的往事我不再多评价,我们回来看现在。

首先说明,宝马反杀案中,我个人的情感倾向自然是站在杀人者这边。

但是,我坚决反对这个事件像于欢案一样,最后的判决被所谓的“民意”来影响,甚至操控。

法律就应该是冰冷无情而且独立公正的。

法律不应该被一群非专业的人士的情绪所影响。

因为所谓的“民意”,是可以被操控的。

昨天因为“孝道”,于欢被赦免减罪。

今天因为“民意”,杀人者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都可以被无罪开释。

那么明天,我们的媒体就可以取代法院了。

前几年的赵薇事件早就说明了一点——舆论是可以被操控的。

只要肯花钱,各种媒体都可以被操控。

水军、媒体删帖、买头条,这些东西早就成为了众所周知的东西。

大众网民你们真的知道自己看到就是真相么?

不要因为于欢案什么的就觉得自己“胜利了”。

焉知不是富二代于欢和他那投机倒把的母亲买了一群水军发动的舆论战来脱罪?

我不是说这次宝马反杀的骑车男子就应该被判刑。

我不是说杀人者就是防卫过当,事实上我个人更倾向他是正当防卫。

我是想说,中国的法律太儿戏了。

是不是正当防卫,应该让法律专业人士来判断,而不是被网上那几亿个根本不是法律专业的外行来判断。

如果该如何判决都是让网民来判断,那要你们这些拿国家税收、拿纳税人金钱的人“法律人士”做什么?

你们这些法律工作者读了十多年书,考了一堆证书,拿国家税收以养家,最后连一个案件的判决都需要网民来给你们做决定?

从彭宇案到于欢案再到宝马反杀,你们居然拿不出让民众信服的判决!!

要你何用?

可以全民娱乐,可以全民参与评选,但是什么时候一个国家的法律判决也变成了“网民投票”了?

法律不该是这样。

不是说百姓无权参与,而是因为舆论是可以被控制的。

法律的判决不能因为舆论的诱导而变化。

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那么多本宪法、刑法、交通法等等汗牛充栋,难道是摆着好看的?

是不是防卫过当,应该是有非常清晰的条文作为判断,而不是网民投票决定。

法律的判决,就不应该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

孔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他们都是把所有人一视同仁。

所以孔子要全民教化,荀子要全民守法。

但是,有一种人却不一样。

在诸子百家中,有一个派系是《赏善罚恶》,其代表人物为漆雕氏,这个派系的主张是“人天性有善有恶,吾辈要赏善罚恶”。

听起来不错是吧?但是问题来了,谁是善?谁是恶?判断的权力在谁的手中?

没错,就在漆雕氏手中,他们假借“民意”二字,操控舆论,他们说谁是善,谁就是善,他们说谁是恶,谁就是恶。

你不恶?待我买下头条,雇下水军,删除一切反对的帖子,你不是恶谁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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